一、笔试:
1.考试方式:闭卷考试;
2.考试文具:考生需自备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答题,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,不准带任何纸张、书籍、报纸等,严禁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(手机、MP3、MP4、录音机、相机等)带入考场;
3.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,接受安检,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,经监考老师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,进入考场后按考号和座签在本人座位就座,就座后,不得离开座位;
4.开考半小时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视为自动放弃考试;
5.开考前需仔细听取监考员宣读考试规则,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;
6.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。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;
7.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不得吸烟。考试过程中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不准打手势做暗号,不准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,不准传递答案、交换试卷;如有作弊行为,经监考员确认后取消考试资格,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;
8.在作答前请先仔细检查试卷,发现试卷有误,或印刷字迹不清、缺页短码、页码颠倒等问题,须举手示意,请监考员判别、处理;
9.考试时,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,不得提前交卷。如因病不能坚持考试,可举手示意,经考务人员同意后,方可离开,并做自愿放弃考试处理,未经同意擅自离开的由监考员签字确认后直接做自动放弃处理;
10.考试结束时必须停止答卷,整理并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草稿纸,静候监考员收试卷,待监考员将本考场全部试卷和草稿纸收齐后,经允许才能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。
二、面试:
1.考试方式:根据现场考官提示,抽题问答;
2.考生须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,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,经工作人员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;
3.考生进入候考室后,不得随意出入,不准喧哗吵闹,不准吸烟。
4.考生在被叫到号时,只能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参加面试,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,不能携带其他任何用品;
5.考生进入面试室后,要听从考官的安排,按照考官的要求进行面试;
6.面试结束后,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室,不准向考官说情或查询成绩,也不准在考室周围逗留或谈论,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。
特别说明: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:“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
2019年11月19日